海志蓄電池HZB2-800|海志2V800Ah直銷部
均充電壓蓄電池的均充電壓可設定為2.30~2.33V/只,具體要求如下:
1. 浮充電壓有一只以上低于2.18V/只,處理方式是電池放出50%左右容量后,建議在手動均充情況下,充電2~3天,如仍不可恢復,
2. 放出20%以上額定容量時,要自動均充;
3. 10周自動均充一次;
4. 自動均充時間設定為15h。
其他1. 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以免因擱置時間太長,不能恢復容量。2. 電池應避免用過大或極小電流放電,放電電壓不得低于蓄電池終止電壓,避免深度放電。3. 在正常使用的電池不得打開安全閥,以免影響電池的安全可靠性。4. 蓄電池在進行串、并聯(lián)連接以及裝卸時,應防止電池短路,所用工具必須 絕緣,連接螺栓必須擰緊。5. 容量低于額定值的80%的蓄電池,應進行更新。
【商品用處】
UPS不間斷電源 太陽能、風能體系
通訊體系 計算機備用電源
電力體系 便攜式儀器、外表
鐵路體系 醫(yī)療體系設備
應急照明體系 電動車
自動化操控體系 帆海
消防和安全警報體系 電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