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10-40倍的水稀釋產(chǎn)品,然后直接加入水中,攪拌數(shù)分鐘后進行沉降或氣浮,即可得到脫色后的清液。
2.廢水的PH值應先調(diào)整到4-12為宜。
3.當廢水的色度、COD較高時,宜將脫色劑與有機助凝劑(PAM)配合使用來處理,這樣可以降低處理成本。藥劑的投加順序和投加比例應根據(jù)廢水處理的實際工藝來決定。通常情況下是先加脫色劑,后加助凝劑。一般用量為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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