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乳白色不透明球狀顆粒
二、產(chǎn)品技術指標參數(shù):
序號 |
指標名稱 |
指標參數(shù) |
注意事項 |
1 |
極性 |
非極性 |
1、該樹脂含水,儲存、運輸應保持5-40oC的溫度,以防低溫將球體凍裂、高溫產(chǎn)生霉變,影響使用。 2、樹脂因暴露在空氣中或因故失水,不可直接注水,以免樹脂漂浮,可用乙醇浸漬處理,使其恢復濕態(tài),再用水清洗干凈。 3、工業(yè)級商品樹脂使用前必須進行預處理。凈品樹脂可直接使用,為穩(wěn)妥,使用前可用乙醇或雙蒸水浸泡沖洗一遍,即可使用。 4、包裝:20kg/桶 0.5 kg/瓶(凈品) |
2 |
平均孔徑 |
10-10.5 n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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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孔容 |
2.88-2.92ml/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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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粒度 |
(60-16目)0.3-1.25mm≥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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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份 |
7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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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表觀密度 |
0.24-0.28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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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骨架密度 |
1.08-1.12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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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濕真密度 |
1.01-1.05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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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濕視密度 |
0.58-0.68 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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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比表面積 |
540-580㎡/g |
三、樹脂預處理:
工業(yè)級樹脂均殘留惰性溶劑,故使用前須根據(jù)應用需要,進行不同深度預處理:在提取器內(nèi),加入高于樹脂層10-20厘米的乙醇浸泡3—4小時,然后放凈洗滌液,為一次提取過程。用同樣方法反復洗至出口洗滌液在試管中加3倍量水不顯渾濁為止,后用清水充分淋洗至無明顯乙醇氣味,即可進行一般使用。
四、樹脂強化再生處理:
當樹脂正常使用一定周期后,吸附能力降低或受急性嚴重污染時,需要強化再生處理,其方法是加入高于樹脂層10-20厘米的3-5%**溶液浸泡2-4小時后,用同樣濃度5-7倍體積量**溶液淋洗,再用純水充分淋洗,直至出口洗滌液PH值呈中性,然后以5%氫氧化鈉溶液按以上方法浸泡2-4小時,并用同樣方法淋洗至通完5-7倍體積量氫氧化鈉溶液,再用水充分淋洗直至出水PH值呈中性,即可再次投入使用。樹脂強化再生需根據(jù)污染程度,酌情加減酸、堿濃度及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