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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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chǎn)品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250V或直流500V及以下鐵路信號聯(lián)鎖、火警信號等各類電器儀表及自動裝置的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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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zhí)行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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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TL/QB2002.10-03 |
三、使用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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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纜導體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應不超過65℃,敷設(shè)環(huán)境溫度應不低于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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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型號、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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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儀表信號電纜、(IJYPVP)本質(zhì)安全防爆電路用集散型儀表信號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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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規(guī)格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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