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號器依據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八十一條之規(guī)定,適用于煤礦井下具有性氣體的環(huán)境的皮帶運輸和轎車運輸?shù)男盘柭?lián)絡。信號旗采用本質安全型防爆型式,增強了井下作業(yè)的安全可靠性,提高了經濟效益,具有廣泛的推廣前景和使用價值。
由DXJ127/18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電源箱供電的多臺信號器間可進行單工通話、打點聯(lián)絡;
打點時發(fā)出單調信號音和連續(xù)的紅色光信號(發(fā)光二極管)。
二、性能特征
信號器的本安工作電源由關聯(lián)設備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電源箱提供。本安信號器之間,本安信號器與電源控制箱本安輸出之間的鏈接導線也是本質安全的。
該信號器和其他同類產品比較有以下三大特點:
a) 接線簡單,減少失爆點,易維護。
b) 通訊抗干擾能力強,傳輸距離遠而清晰。
c) 整體澆封模塊化。
將所有與鎳氫電池相關的充電電路,保護電路集成為一小型化的厚膜電路,然后將所有的電源元件,整體進行環(huán)氧澆封。澆封后形成一完整的電源模塊,對外只有本安電源輸入、本安電源輸出、保護輸出等端子。機芯電子部分環(huán)氧封裝,防潮濕,防振動,壽命長,維修量小。
三、主要技術參數(shù)
3.1 執(zhí)行標準:MT287-1992《煤礦信號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Q/HCJ21-2010《ZXT18-X礦用本安型聲光通訊信號器》
3.2 額定工作電壓:DC18V
3.3 額定工作電流:≤100mA
3.4 內部電源電池組輸出:最高開路電壓Vo=10.8V
最大短路電流:Io=800mA。
3.5 通話方式:單工對講,通信距離不小于2000m
3.6 打點、通話信號響度:不小于85dB
3.7 打點信號方式:單音信號、信號頻率:2±0.4kHz
3.8 光信號形式:紅色發(fā)光二極管
發(fā)光方式:打點時長亮
光可見距離:不小于20m(黑暗中)
3.9 聯(lián)機臺數(shù):2-8臺
3.10 防爆型式:礦用本質安全型;防爆標志:Exi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