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井下存放和運輸火工品的管理規(guī)定:
爆炸材料運送到井口,及時裝到井下專用運輸車,裝載完成及時下井,不準在井口停放,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破材料,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或者其他巷道內,zha藥和lei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果只能由同一列車運輸的情況車,zha藥車和lei管車的車廂之間必須隔開三個空車的距離,不得同時運輸其他物品和材料。運輸車廂為耐壓,抗沖撞,防震和防靜電特性。
井下專用爆破材料運送車,是礦車底盤和爆破材料專用存放柜相結合的形式,存放柜體外層為金屬鋼板焊制而成,厚6-8mm,柜體內部是絕緣木板和防靜電阻燃氈墊,具有很好的防靜電和防震效果,存放量可以根據施工礦企要求定制,綜合考慮軌距,罐籠尺寸,存放量等多種因素,最后設計加工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