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伙通知書
致江文斌先生(330106********4030)、瞿步開先生(420103********001X)、夏菲先生(420105********2013)、石珩女士(420102********1442):
基于2016年8月1日簽訂的《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及之后簽訂的《項目投資補充協議書》,諸位與我們均作為萬錦江城地下車庫投資收購項目(萬錦江城車位230個、萬錦江城小區(qū)商品房一套)的合伙人,但該合伙項目合伙人及管理人江文斌,一方面違反協議約定一直拒絕向我們分配任何合伙收益,另一方面又拒不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以保障我們作為合伙人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雖經我們多次要求,但江文斌仍然不為所動。有鑒于此,為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特登報公告該《解除合伙通知書》,要求解除合伙協議退出合伙,望諸位于登報公告之日起一個月之內配合我們對合伙財產進行清算并按我
們的出資比例分割合伙財產。
特此通知
通知人:范小虎/鄧建軍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