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運輸車又稱防爆車、民爆車、危險品運輸車。驗收標準如下:總體:箱體強度高,防火阻燃,防雨,防止靜電火花,煙火報警和防盜報警主要功能。 1、發(fā)動機排氣裝置應采用排氣火花熄滅器。
排氣裝置必須前置(核載在2000kg以上)(2000kg以下的也應前置,但也可以設置在貨箱底板下,還應在排氣管上安裝火花熄滅器,與貨箱底板之間加裝隔熱板。
油箱與排氣管應相距30公分以上
2、貨架上應安裝導靜電橡膠地帶,2000kg以上設二個,2000kg以下設一個。
3、貨箱內(nèi)應煙火探測器,并與駕駛室連接,貨箱側(cè)壁應設置具有防雨功能的通風窗。
4、爆破器材運輸車所用底盤應具有國家主管部門出具的定型產(chǎn)品證書及國家提供的產(chǎn)品合格證,以后只能為國三正宗電噴底盤。帶全盤后鼓制動、ABS、限速裝置。
5、總質(zhì)量大于3500kg以上的車輛,油箱外側(cè)及貨箱后下部均應保險扛。
6、車輛前后保險扛應各加二個緩沖加強橡膠塊,面積不小于150mm*80mm,厚度不小于40mm,前后均應設有拖鉤或拖拽裝置,以便車壞的時候好拖。
7、貨箱內(nèi)不得裝置照明燈光,不得設有電氣線路。
8、安裝車廓燈,數(shù)量為前后各兩個,光色為前燈白色,后燈黃色。
9、貨箱前壁外兩側(cè)應設滅火器及固定支架。
10、貨箱前壁內(nèi)設有數(shù)條緩沖橡膠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