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出口單位取得商務部或其授權單位批準的進出口經營權;
第二步:出口單位網上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
第四步:出口單位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xù),并到有關部門辦理“中國電子口岸”企業(yè)法人IC卡和“中國電子口岸”企業(yè)操作員IC卡電子認證手續(xù);第三步:出口單位持有關材料到注冊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外匯局審核無誤后,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xù),建立出口單位電子檔案信息;
第五步:出口企業(yè)網上向報關地海關進行出口核銷單的報關前的備案;
第六步:出口單位出口報關;
第七步:出口單位可以在報關出口后通過“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系統(tǒng)”將已用于出口報關的核銷單向外匯局交單;
第八步:出口單位憑操作員IC卡、核銷員證、出口合同(首次申領時提供)到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申領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
第九步:出口單位在銀行辦理出口收匯后,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xù)。
二、出口單位向外匯局申請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登記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yè)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正本及復印件;
3、《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